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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采集成功?

答:若您发生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支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查询年度,在填报记录下方带出信息的,说明采集成功,可以继续点击相应填报记录核对享受的起止时间、选择的扣除年度以及扣除比例、申报方式是否正确。若未采集成功也可以在“专项附加扣除”界面点击对应的扣除项目,选择年度并采集信息。


二、纳税人有配偶,但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提示“您填报的配偶情况为无配偶,相关部门信息核验结果显示您存在婚姻登记的配偶信息,请您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更正。如信息确认无误可点击继续。”请问该如何修改?

答:您需要在家庭成员信息中修改配偶情况,同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选择查询年度,填写或修改配偶信息,并按照要求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如下:

(1)补充配偶信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家庭成员】,填写或修改配偶相关信息后,其中“婚姻开始时间”为必填项,“婚姻结束时间”在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时填写,否则无需填写,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

(2)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查询年度对应的填报记录--点击底部【修改】--选择【修改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将“配偶情况”修改为【有配偶】,并带入已采集的配偶信息,如无其他需修改的信息,点击【确认修改】即可完成修改。

 若无法完成修改,建议作废专项附加扣除后再重新填报选择配偶情况。


三、如何一键带入往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App中没有找到这个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APP“一键带入”功能一般仅在每年12月开放。如您未在12月份确认下一年的专项附加扣除,系统一般会自动带入,但若出现家庭成员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或者已失效、住房贷款合同编号与往年不一致等情形会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法被带入,您可以直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查】--【专项附加扣除】自行选择扣除项目和年度填报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


四、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级别有哪些?

答: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A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M级为新设立经营主体或者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但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C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五、税务机关什么时候发布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

答:税务机关原则上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经营主体提供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的自我查询服务。


六、新电子税局在哪里查看纳税缴费信用等级?

答:(一)查询自身信用等级与评价详情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功能菜单。该页面将展示当前年度的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可通过切换年度查看不同年度的评价情况。如需开具评价信息,可点击右上角【评价信息出具】;查看具体扣分明细,可点击指标详情中的【查看明细】。

(二)查询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公众服务】-【公众查询】-【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或直接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免登录状态下),点击【公众服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进行查询。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