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快快123财税服务!
188 0772 8939
188 0772 8939
当前位置: 资讯中心 > 财税资讯 >
答: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

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流程,开票方或受票方需在72小时内进行确认(无需确认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仍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应重新发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