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不是小孩的父母,但实际承担了未成年小孩的照护和教育相关支出,可以填报该小孩信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如果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享受扣除。
二、纳税人的父亲为独生子女且已去世,爷爷健在且已满60周岁,纳税人可以填报爷爷的信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该纳税人可以填报爷爷的信息享受赡养老人扣除。
三、两个子女中的一个子女无赡养父母的能力,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按独生子女标准享受3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吗?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四、如何下载、注册电子税务局APP?
答:纳税人可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电子税务局”下载安装电子税务局APP。点击手机上的“电子税务局”图标进入页面后,点击【我的】,点击上方“立即登录”后选择“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信息填写及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可登录使用电子税务局APP。
答:目前电子税务局APP【申报缴纳】模块可以办理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税收预测直报数据采集、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等业务。
答:企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开具发票:登录后点击【办&查】-【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模块开具数电发票(如为自然人身份登录的,可点击【我的】-【账户中心】-【身份切换】,选择对应企业的【切换】按钮切换到企业身份)。自然人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局APP申请代开发票:登录后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模块申请代开数电发票。